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技术规范》DB11/T2389-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的基本规定、组织与命名、质量检查内容和数据汇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的组织、汇交、管理和共享。
本规范是北京市针对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统一全市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通过“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汇交的技术要求。本规范系统规定了规划成果数据的基本规定、组织与命名规则、质量检查内容以及数据汇交全流程,涵盖新编规划、规划修改方案和规划维护方案三种编制类型。本规范对成果分类、数据格式、时空基准等作出基本规定,详细明确了成果名称与项目编号的命名规则、数据目录结构与电子文件组织方式,并建立了涵盖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性的质量检查体系。通过规范数据整理、报送、质检和入库等汇交环节,本规范为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范将规划成果分为新编规划、规划修改方案和规划维护方案三类,并对各类成果的命名规则作出详细规定。新编规划名称由规划范围界名称、成果类型和规划年期组成,规划修改方案名称需体现修改事由与对应规划名称,规划维护方案名称则关联下级与上级规划成果信息。同时,本规范统一规定了成果项目编号的生成规则,采用创建年份、类型代码、区域编码和顺序号的组合方式,确保数据在“一张图”系统中可唯一标识、可追溯管理。
本规范按照规划成果的类型,分别规定了新编规划与规划修改维护方案的数据目录结构,涵盖规划文本、栅格图件、规划表格、矢量数据及有关说明等电子文件的组织方式与命名细则。在质量检查方面,本规范建立了分类、子类和检查项三级体系,从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性三个维度设置多项检查指标,并提供了不合格示例作为参考,确保汇交数据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逻辑正确,为数据入库前的质检把关提供了明确依据。
本规范对规划成果数据的汇交流程作出全链条规定,明确划分为数据整理、数据报送、数据质检和数据入库四个阶段。规划编制或方案编制单位需先通过离线工具完成成果数据的质量自检、基本信息填写和文件组织,再由组织单位报送至审查单位,经系统在线质检合格后入库并纳入“一张图”系统。针对新编规划与规划修改维护方案,本规范分别规定了各环节的操作要求和系统功能应用方式,确保汇交过程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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