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土地行业标准《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库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园地、林地、草地等3大类自然资源的分等、定级,成果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空间要素分层、要素属性结构等。本文件适用于园地、林地、草地等3大类自然资源分等、定级数据成果数据库的建立。要素、检查规则等。
本规范规定了全国园地、林地、草地三类自然资源分等定级成果数据库的建设标准与技术要求。本规范以统一数据成果的数学基础、要素分类编码、空间分层组织及属性结构定义为目标,确保数据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与可比性。数据库内容涵盖基础地理信息、分等单元、定级单元以及指标权重表等核心要素,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进行要素分类与编码,并基于高斯-克吕格投影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空间参考。本规范详细定义了行政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单元等空间数据属性结构,以及各级等别划分标准、指标权重信息和面积汇总表等非空间数据结构,为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质量等级评定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存储与交换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数据库由基础地理信息、分等单元、定级单元及指标权重表等内容构成,要素分类采用面分类与线分类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大类、小类、一级至四级类的层次结构,并以十位数字码对园地、林地、草地三类业务分别赋予17、18、19的业务代码,确保全国范围内数据组织的一致性。
本规范分别对行政区、行政区界线以及园地、林地、草地的分等单元和定级单元规定了详细的属性结构描述表,包括标识码、地类信息、评价指标分值等必填字段。非空间数据方面,则规定了分等与定级的指标权重信息表、省级等别划分标准表、各级别面积汇总表的结构,并明确各表的填写规则与汇总层级。
本规范针对不同地类与评价类型设置了差异化的填报规则,例如林地分等单元对生态保护红线、起源等生物多样性相关字段有特定的必填与计算逻辑;园地、草地定级单元则根据是否采用原有成果转换、选用因素法或修正法等不同情形,明确区分了必填与可选字段的处理方法,并允许地方在论证后纳入不超过两个新增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