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评价技术导则》SL/T835-2024,自2025年03月3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和与取用水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节水评价。节水评价应遵循科学公正、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过程互动等原则,统筹保护与开发、需求与供给、效率与效益、近期与远期等关系,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
本导则规定了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与取用水相关建设项目的节水评价工作。本导则明确了节水评价应遵循科学公正、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过程互动等原则,统筹保护与开发、需求与供给、效率与效益等关系,以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保障水安全为目标。本导则将评价类型划分为水利规划、水利建设项目、非水利规划、非水利建设项目四类,分别规定了评价阶段、编制要求和内容深度,要求节水评价在规划实施或项目开工前完成,并依据相应水资源论证导则或编制规程进行。本导则系统规定了现状节水水平评价、节水目标评价、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符合性评价、节水措施方案及评价结论与建议等核心内容,并附有节水潜力计算推荐方法和资料收集参考表样,为评价工作提供了完整的技术支撑。
根据规划和建设项目特点,本导则将节水评价划分为水利规划、水利建设项目、非水利规划和非水利建设项目四种类型。水利规划和非水利规划应在规划编制阶段开展,分别在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编写节水评价内容;水利建设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中编写节水评价篇章;非水利建设项目应在取水许可申请阶段开展,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编写节水评价内容。
本导则针对农业、工业和生活三大领域分别给出了节水潜力测算思路与推荐计算公式。农业节水潜力需统筹考虑节水灌溉发展、种植结构优化和灌溉面积调整等因素,基于现状与规划水平年的亩均灌溉水量及灌溉水利用系数进行测算;工业节水潜力需考虑节水技术改造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生活节水潜力需考虑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和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通过分项计算综合确定。
本导则要求对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方案成果进行全面评价。需水预测评价须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以及用水效率指标的先进性与合理性;供水预测评价须关注非常规水源利用的符合性和新增供水工程输配水效率;水资源配置方案评价须分析方案与水量分配指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等的协调性,并从优水优用角度评判配置合理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