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低温改性沥青混合料技术规范》DB63/T2403-2025,自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低温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术语和定义、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本文件适用于低温改性沥青混合料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低温改性沥青混合料从材料选用、配合比设计、施工到质量控制与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低温沥青添加剂为核心,明确其能使混合料拌和与碾压温度较热拌沥青混合料降低30℃以上,从而显著提升在低温环境下的施工适应性。在此基础上,本规范对基质沥青、改性沥青、集料及填料的指标作出规定,详细给出了马歇尔试验设计方法下的配合比设计步骤与路用性能检验标准。在施工环节,本规范提出了气温不低于-10℃的施工条件,并对低温改性沥青制备、拌和、运输、摊铺、碾压及开放交通等各工序的工艺参数与温度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最终通过明确的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保障路面工程品质。
本规范对低温沥青添加剂的技术指标进行了专门规定,并明确了低温改性沥青及其混合料的定义。在配合比设计方面,本规范采用马歇尔试验方法,要求通过目标、生产及生产配合比验证三阶段确定矿料级配与最佳沥青用量,同时需对混合料的动稳定度、破坏应变、冻融劈裂强度比等关键路用性能指标进行检验。
本规范要求在施工前必须铺筑不少于300米的试验段,并明确低温改性沥青混合料可在-10℃以上的气温条件下施工。从沥青制备、混合料拌和到现场摊铺与碾压,本规范均制定了严格的温度控制标准,例如要求制备设备温控精度达1℃、加热温度不低于170℃,并对运料车保温、摊铺机熨平板预热及压路机碾压速度等环节提出了防止热量散失和保证压实质量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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