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绿化设计规范》DB14/T720-2025,自2025年07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绿化设计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原则、设计程序、设计要求,提出了植物材料选择参考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要求。其他等级的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境内新建及改扩建高速公路绿化设计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全线中央分隔带、路侧、互通立交区、服务区与收费站场站区、取弃土场及隧道口等各类区段的绿化设计。本规范以保障行车安全为首要前提,强调绿化与道路安全设计相结合,兼顾边坡稳定防护、水土保持与污染防治功能。在全线景观营造上,本规范要求遵循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植物为主,杜绝入侵树种,并通过乔、灌、草近自然群落式配置,使公路景观与周边自然环境、城镇绿地系统及各类保护区规划相协调。在建设管理方面,本规范注重降低后期管护成本,明确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阶段的程序及成果要求,并对种植土回填厚度、植物修剪高度、株距与冠幅控制等给出了具体量化指标,以提升绿化设计的可操作性。
本规范针对中央分隔带,要求以防眩和引导视线为核心功能,规定平直路段防眩植物修剪高度宜为路面以上1.3米至1.8米,冠幅控制在80厘米至120厘米,并强调曲线路段绿化不得影响内侧车道停车视距。互通立交区特别划定了合流点前的通视三角区,该区域内禁止栽植任何遮挡行车视线的树木,确保行车交汇安全。
本规范根据立地条件将全线细分为多个功能区段并制定差异化策略。路堑边坡针对土质与岩质分别采用普通喷播、客土喷播或厚层基质喷播技术;服务区停车场强调选用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并明确分枝点高度标准;取弃土场则按宜耕则耕、不宜复耕则绿化的原则恢复植被,同时防治水土流失。
本规范在服务区设计中引入近零碳理念,要求通过垂直绿化与提高乔灌木比例等措施缓减热岛效应、提升固碳增汇效能,并优先选取抗逆性强、能高效稳定吸收二氧化碳且不引发生物多样性风险的植物品种,推动高速公路绿化向低碳运维和生态可持续方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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