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为指导和规范推进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山西省实际,制订山西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制作。本规程规定了图件的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本规程是山西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全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制作。本规程立足于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通过统一图件的数学基础、内容要素、表达形式、色彩设计及图幅配置,确保规划图纸的规范性与一致性,为乡镇级规划编制、审批及数据库建设提供标准化支撑。本规程将图件科学划分为调查型、管控型和示意型三大类,明确了每一类图件的具体构成、地理底图与专题要素,并详细规定了图层控制的叠放顺序。通过对基础地理要素、注记和图幅配置的精细化规定,本规程力求在技术层面消除制图随意性,推动全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制图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实用化迈进,是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同管理的基础性技术文件。
本规程系统性地规定了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制作的核心标准框架。它明确了所有图件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空间参照系统,并针对乡镇域和乡镇政府驻地不同范围,推荐了差异化的基本比例尺。在核心的色彩设计上,本规程创新性地提出以三大色系直观表达“三生空间”总体格局,即以绿色冷色系代表生态空间、黄色偏冷色系代表农业空间、红色暖色系代表城镇空间,建立起直观、统一的视觉识别体系,使规划意图一目了然。
本规程将规划图件精细划分为调查型、管控型和示意型三类,总计明确了二十余种具体图件的编制要求。针对每一类、每一种图件,本规程都详细定义了其必备的地理底图要素和核心专题要素,确保信息表达的完整性。为保障图面清晰和制图效率,本规程特别强调了图层控制的重要性,为每种图件都设定了从上至下严谨的图层压盖顺序,例如在总体规划图中,注记、行政界线、重大建设项目、控制线、规划用地分类和现状底图须严格按序叠放,这种层级化的管理逻辑有效避免了信息干扰,提升了图纸的可读性和专业性。
本规程对图件的基本构成要素进行了极为细致的规定,覆盖了行政界线、水系、道路、注记等基础地理信息的表达方式。在注记规范方面,从字体选择、字列排列方式到字隔尺度,均给出了具体的技术参数,如规定汉字优先使用宋体和黑体,注记可采用水平、垂直、雁行或屈曲字列等形式。同时,本规程对图幅的最终呈现也实现了标准化配置,从图名、图廓、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尺到图例、署名和制图日期的位置与样式,均有章可循,确保输出的规划图纸格式统一、要素齐全、外观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