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规范》DB14/T678-2025,自2025年07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沥青路面冷再生的材料、结构组合设计、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路沥青路面厂拌冷再生或就地冷再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检查验收;市政、厂矿等其他道路工程参照使用。
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公路沥青路面冷再生工程在设计、施工及验收环节的全套技术要求,适用于厂拌冷再生与就地冷再生两种工艺。本规范替代2012年旧版,全面更新了材料指标、配合比设计方法和施工工艺参数,构建了包含材料、结构组合、混合料设计、现场施工和质量管理五大板块的闭环技术体系。本规范明确了以沥青路面回收料(RMAP)为核心原料,采用水泥、乳化沥青或泡沫沥青作为再生结合料,通过科学配比与规范化施工,形成满足不同公路等级和层位需求的冷再生结构层。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乳化沥青、泡沫沥青、水泥等再生结合料以及RMAP、集料、水的技术指标与试验方法,提出了冷再生混合料的级配范围、设计指标和性能要求。在结构组合方面,本规范依据回收料类型和公路等级明确了结合料选择与适用层位,要求参照附录参数或实测数据确定材料设计参数,并通过结构验算确保再生路面的承载能力。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须严格执行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和生产配合比验证三阶段流程。
本规范对厂拌冷再生的回收料预处理、拌和精度、摊铺碾压、养生及开放交通等各工序作了详细规定,其中RMAP计量精度应控制在±1.5%,乳化沥青冷再生层最小压实厚度为8cm,养生时间不宜少于7天。就地冷再生施工可参照相关专项规程执行。质量管理方面,本规范明确了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混合料检验项目与频度,以及以1km至3km为评定路段的验收标准,压实度等关键指标须满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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