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第五册 建筑智能化工程》(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通用安装工程项目。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辽宁省2024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的第五册,适用于智能大厦、智能小区等项目中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安装调试工程计价。本册以国家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智能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为主要依据,结合我省实际编制而成。定额涵盖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综合布线、建筑设备自动化、有线电视与卫星接收、音频与视频、安全防范及智能建筑防雷接地等系统,按正常施工条件和常用施工方法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及仪器仪表消耗量,以综合单价形式表现,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本定额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通用安装工程项目。
本定额主要用于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通用安装工程项目,非国有投资工程可参照执行。它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也可用于调解工程造价争议、审计鉴定以及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
本定额人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别设定单价,材料消耗量包含净用量与施工操作、场内运输损耗,材料单价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施工机械台班按正常配备和功效确定,低值易耗机械和仪器仪表费用已归入管理费或材料费中,不予单独计列。
本定额对操作高度超过6米及建筑高度超过20米的安装工程,提供了按人工费比例计取的增加费系数。同时规定了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增加费率,以及脚手架搭拆等措置项目的费用构成和计算方式。
该定额的发布,标志着辽宁省建筑智能化工程造价管理迈入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其一,该定额紧密对接国家《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最新标准,结合辽宁地区实际施工条件和技术水平进行了本地化适配,为省内智能建筑工程的造价确定提供了权威、统一的技术经济尺度,有效减少了计价争议。其二,该定额以综合单价形式呈现,实现了清单项目与定额项目的统一,大幅提升了造价文件的编制效率与透明度,有利于推动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和工程造价数字化管理。其三,该定额全面覆盖了计算机、安防、音视频等智能化各子系统,并明确了防雷接地、高海拔施工等特殊场景的计费规则,为新兴技术施工提供了计价依据,对规范智能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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