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炼焦化学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14/T3338-2025,自2025年07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程序、三个阶段调查内容以及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关闭或搬迁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规范确立了炼焦化学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系统性技术框架,适用于关闭或搬迁后地块的污染识别、证实与参数获取全过程。本规范将调查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核心,识别疑似污染区域与特征污染物,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第二阶段以采样与分析为主,分初步采样和详细采样两步,逐步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空间分布;第三阶段则通过补充采样与测试,获取风险评估及管控修复所需的特征参数。本规范对土壤与地下水的布点密度、采样深度、检测指标及质量保证均提出了量化要求,并明确了各阶段报告的编制大纲,为炼焦化学工业地块的土壤环境管理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递进阶段。第一阶段为污染识别,通过资料审查与现场勘查确定地块水文地质条件、疑似污染区域及潜在污染源,提出第二阶段调查建议。第二阶段为污染证实,初步采样分析判断地块是否存在环境风险,若存在超标则进入详细采样分析,以全面评估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程度与范围。第三阶段为参数调查,主要获取地块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可独立开展或与第二阶段同步进行。
土壤布点根据地块面积与已知信息程度采用不同策略:初步采样阶段,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地块采样点不少于6个,疑似污染区至少布设3个点;详细采样阶段,污染区域每400平方米至少布设1个点,其他区域每1600平方米至少布设1个点。地下水初步采样点位不少于3个,详细采样每6400平方米不少于1个。检测项目涵盖GB36600基本项目、炼焦化学工业特征污染物及阶段调查确定的其他关注污染物,并明确了对潜水层与隔水底板处土壤样品的采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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