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四川省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川自然资办函〔202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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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方案旨在确保四川省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国家及省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部署制定。本次更新将原“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全面调整为“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以最新技术规程为遵循,在2023年度成果与2024年度变更调查基础上,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竣工验收资料,系统更新全省耕地资源分区分类数据。本方案对省、市、县三级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强调县级基础库不得擅自修改地类属性,并对项目区和非更新范围内的指标保持规则作出严格规定,以确保成果延续性与科学性。
核心任务与指标体系转换
本方案明确自2024年起正式启用“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新工作内容与指标体系,严格遵循《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技术规程》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相关技术要求。工作核心是在既有成果基础上,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资源分区分类变化情况,要求各地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完成评价更新。
工作程序与数据采集要求
本方案规定了从资料收集到成果上报的完整流程。各地须收集上年度分类成果、国家下发基础库、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及多部门土壤、农用地调查成果;通过提取图斑生成年度更新层,综合确定外业调查样点,重点调查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pH值及土层厚度四项指标,其余指标则按规定直接应用已有成果或确定属性值;最终生成县级数据库并利用国家质检软件自查后逐级上报。
组织实施与责任分工
本方案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协同完成的工作机制。省级负责下发基础数据与上年度成果、提供技术指导及最终质检汇交;市级承担方案制定、县级成果审查质检与汇总上报;县级负责具体实施、落实经费与技术单位,并对技术单位加强检查以确保成果质量。
时间节点与进度安排
本方案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时限。2025年3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5月底前市、县落实经费与技术力量,省级完成数据下发;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成果检查并上报;7月底前省级完成全部成果质检审查,形成最终成果上报自然资源部。
影响意义
该方案是对国家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制度改革的及时响应与落地执行,标志着四川省耕地资源管理从“质量分类”向更精细化的“分区分类评价”全面转轨。该方案通过统一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有效保障了全省耕地资源数据的现势性与可比性,为后续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提供了更为精准的决策支撑。在实施层面,该方案厘清了省、市、县三级权责边界,强化了县级主体责任与市级审查把关作用,有助于避免数据失真与属性随意调整,提升成果的公信力。同时,该方案对土壤条件指标的外业调查要求,推动了“国土调查云”平台的深度应用,促进了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的数字化与规范化。从宏观角度看,该工作的常态化年度更新将动态反映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投入的实际成效,为守牢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积累了系统性的数据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