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四川省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川自然资办函〔2025〕23号。
本方案旨在确保四川省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国家及省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部署制定。本次更新将原“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全面调整为“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以最新技术规程为遵循,在2023年度成果与2024年度变更调查基础上,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竣工验收资料,系统更新全省耕地资源分区分类数据。本方案对省、市、县三级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强调县级基础库不得擅自修改地类属性,并对项目区和非更新范围内的指标保持规则作出严格规定,以确保成果延续性与科学性。
核心任务与指标体系转换
本方案明确自2024年起正式启用“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新工作内容与指标体系,严格遵循《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技术规程》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相关技术要求。工作核心是在既有成果基础上,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资源分区分类变化情况,要求各地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完成评价更新。
工作程序与数据采集要求
本方案规定了从资料收集到成果上报的完整流程。各地须收集上年度分类成果、国家下发基础库、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及多部门土壤、农用地调查成果;通过提取图斑生成年度更新层,综合确定外业调查样点,重点调查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pH值及土层厚度四项指标,其余指标则按规定直接应用已有成果或确定属性值;最终生成县级数据库并利用国家质检软件自查后逐级上报。
组织实施与责任分工
本方案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协同完成的工作机制。省级负责下发基础数据与上年度成果、提供技术指导及最终质检汇交;市级承担方案制定、县级成果审查质检与汇总上报;县级负责具体实施、落实经费与技术单位,并对技术单位加强检查以确保成果质量。
时间节点与进度安排
本方案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时限。2025年3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5月底前市、县落实经费与技术力量,省级完成数据下发;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成果检查并上报;7月底前省级完成全部成果质检审查,形成最终成果上报自然资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