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道路品质提升设计标准》DBJ/T13-480-2025,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改建、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品质提升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改建、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品质提升设计,以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与环境相协调为宗旨,遵循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本规范构建了涵盖道路交通、路基路面、道路设施、绿化和景观、道路家具的全要素设计体系,将实施品质提升的道路按功能划分为交通型、生活型、景观型和特色街区道路四种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提出差异化的设计策略。在道路交通方面,本规范统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和公共交通的通行需求,强调路权合理分配与慢行系统的安全连续;在路基路面方面,注重结构综合设计、旧路改造的节约利用及材料性能提升;在设施与景观方面,要求道路设施与家具一体化、集约化布置,并与沿线城市风貌协调统一,以全面改善城市道路的功能品质与空间体验。
本规范强调横断面布设应根据道路类型合理分配路权,优先保障行人、非机动车和公共交通的通行空间。机动车交通设计以安全高效为导向,交通型道路须设置中央分隔,生活型道路则采用双黄线分隔;非机动车道宜布置于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保障连续性与舒适性;人行道应与路侧绿地、建筑退距空间整体设计,确保有效通行宽度并完善无障碍设施;公交车站宜采用港湾式,并与周边交通设施统一衔接,靠近地铁站可设置风雨连廊。
本规范要求路基路面根据道路功能与地质条件进行整体结构综合设计,强调因地制宜、合理选材和充分利用再生材料。机动车道宜采用三层式改性沥青路面,交叉口和公交站台等特殊部位须提高抗车辙性能;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分别注重平整抗滑与透水生态。旧路改造遵循节约资源、可靠耐久的原则,针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分别规定了加铺结构设计与接缝处理措施,并对桥梁引道沉降处理提出了分情况处置的方法。
本规范要求道路设施与家具应与道路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各类管线优先敷设于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检查井盖须具备防盗、防噪、减振功能,并与盲道协调布置。绿化设计按道路类型差异化配置,交通型侧重防护与低维护,生活型注重遮阴与舒适,景观型突出风貌与识别性,特色街区强调多样性与文化氛围。道路家具应简洁大方、集约智慧,涵盖公共信息、环卫、休闲及公共交通服务设施,垃圾箱、公共座椅、候车亭等均依据道路类型和活动需求进行精细化布设。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