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第2部分:设计规范》DB34/T4995.2-2025,2025年02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基础及支架设计、光伏方阵设计、电气设计、接入设计和环境与景观设计等。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设计。
本规范是DB34/T 4995《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系列标准的第二部分,聚焦于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安徽省高速公路路域内分布式光伏系统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各项技术要求,涵盖从基础及支架、光伏方阵、电气系统到接入设计和环境景观设计的完整流程。本规范强调设计须遵循安全可靠、成熟高效、环保美观、经济合理的原则,并针对高速公路这一特定场景,对光伏组件的眩光控制、与行车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净距、边坡稳定性保护、以及绿化景观协调等提出了专门要求,旨在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的设计工作提供标准支撑,确保系统建设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本规范对基础设计提出了严格的地质勘察与型式选择要求,推荐采用对地基破坏性小的条形基础或桩基础,并明确了桩基础的承载验算、施工偏差及检测标准。支架设计上,规定了材料选用、结构强度、变形限值及详细的防腐处理工艺,确保支架在全寿命周期内的安全耐久。光伏方阵设计重点关注组件选型,要求选用低反射比、高转换效率的组件以兼顾发电效能与行车安全,同时明确了最佳倾角计算、阵列间距以及维护通道的设置要求,保证方阵的发电效率与可维护性。
本规范对电气系统中的电缆、汇流箱、逆变器及储能装置等关键设备的选择与配置均制定了具体指标。电缆强调采用光伏专用直流电缆并满足相应的敷设与防火封堵要求;逆变器须具备频率异常耐受、防孤岛保护等关键功能,其中国加权效率须达到规定限值,并给出了超配系数的计算公式。在接入设计方面,本规范确立了就近并网、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电压等级的原则,并对并网点的功率因数、电网异常响应时间、电能质量监测及计量装置的通讯功能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光伏系统与电网的安全友好交互。
本规范将环境保护与景观融合纳入设计范畴,要求评估施工与运行期间对声环境、空气及边坡抗冲刷能力的影响。为规避光污染,规范要求对眩光影响区域必须采用调整角度或低反射比组件等措施。在景观设计上,倡导光伏系统与高速公路绿化有机结合,通过在北侧种植高大乔木遮挡基础、南侧栽种低矮灌木防止遮挡组件、组件下种植喜阴植物等方式提升整体美观性,并要求施工结束后尽最大可能恢复原有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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