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城市节水技术规范》DB6101/T3231-2025,2025年04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节水的基本规定、管网漏损控制、生活用水节水、工业企业用水节水、城市杂用水节水、景观用水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效果评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供水单位和使用公共供水及城市自备水源井供水的用水单位。
本规范是西安市针对城市节水领域制定的综合性技术文件,系统规定了从供水源头到末端用水的全链条节水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基本规定为总纲,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全面普及节水型器具并淘汰落后耗水工艺。在管网漏损控制方面,本规范提出了漏损率控制在9%以下的量化目标,要求通过分区控压、独立计量区建设和定期检测等手段实现精细化管控;在生活用水环节,强调所有用水产品须达到2级及以上水效等级,并推行三级计量体系;在工业用水方面,突出水平衡测试和水效对标,推动循环利用和分质用水;同时,本规范对城市杂用水、景观用水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均提出了明确的优先使用再生水与雨水的要求,并构建了覆盖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工业企业等各类用水单位的节水效果评价体系。
本规范要求供水单位将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下,建立动态更新的管网档案,并依据管道规格和老旧程度执行差异化的检测周期,其中DN1000以上管道检测间隔不超过3个月。同时,通过由大到小逐级划分分区管理范围,在不同层级建立独立计量区,结合恒压控制、按时段控制等多种方式实现管网压力的精准调控,从而有效量化并减少漏损水量。
本规范从器具、设施到系统层层递进,要求节水器具水效等级须达到2级及以上标准,明确居民小区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全面施行三级计量。工业企业须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年实际用水量超计划30%以上时需通过测试进行超量分析,并应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行串联用水和水循环阶梯利用,推动单位产品耗水量的持续下降。
本规范明确雨水和再生水可用于景观、绿化、车辆冲洗、道路清扫等非与人身接触的用水场景,且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应优先使用再生水。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大型设施及居民小区,宜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同时要求非亲水性景观用水水源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及天然水源,全面构建以非常规水源替代传统水源的节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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