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原装配式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DB54/T0433-2025,2025年03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原装配式日光温室的选址与场地规划、结构与要求、建筑尺寸及材料要求、配套设施及装备、施工、验收等技术。本文件适用于西藏七地(市)的河谷农区和相近气候的非耕地区域。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高原装配式日光温室在设计、选材、施工与验收等全流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西藏七地市河谷农区及相近气候非耕地区域。本规范以装配式建造为核心,强调工厂预制与现场组装相结合,对温室的选址朝向、骨架墙体、采光通风、蓄热保温及配套设施等均给出了明确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旨在保障温室结构安全耐久、保温性能可靠,最低室内气温不低于8℃,骨架耐久年限不低于18年。通过统一标准,本规范为高原地区节能、高效、标准化的设施农业建设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要求温室建设用地应地势开阔、阳光无遮挡、地下水位低于1米,并满足土壤与灌溉水质标准。温室采用坐北朝南、允许偏角不超过10°的朝向,并依据冬至日日照时长确定南北栋间距,东西向则结合道路设置,确保采光与作业便利。
本规范构建了由后墙、山墙、前后屋面及地基组成的装配式空间结构体系,明确骨架优先采用热浸镀锌钢材,墙体需满足低限热阻并采取外保温内蓄热构造。前屋面采用弧形设计以兼顾承重、采光与防风,并规定了跨度超过14米时应增设中柱及主副拱组合结构。
本规范对保温被、卷被机、上下通风口、灌溉系统及缓冲间等装备的材料、尺寸与性能作出了详细规定,强调保温被防水耐老化、通风口配防虫网且面积占比适宜。同时,温室可配置对温度、湿度、光照、水肥等参数的智能监测与自动调节系统,以实现精细化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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