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规范》DB36/T1666-2025,2025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数据基础、卫星遥感数据预处理、森林植被生态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评价流程及结果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森林植被生态质量卫星遥感监测、评价与服务等。
本规范规定了江西省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的技术方法,涵盖数据获取、预处理、指标计算及等级评定全流程。本规范以卫星遥感影像为主要数据源,明确了辐射定标、大气校正与几何校正等预处理要求,并基于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构建了植被覆盖度和植被净初级生产力两大核心评价指标。通过最大值合成法等手段获取月度指标值,再结合常年同期平均值计算距平或差值,最终依据设定阈值分别进行单因子和综合评价,从而客观量化评估森林植被的生态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区域生态质量监测提供标准化支撑。
本规范要求选用载有中高分辨率可见光和近红外波段探测仪器的卫星数据,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原始影像需依次经过辐射定标、大气校正和几何校正,以消除传感器误差和大气干扰,确保像元地理位置精度小于0.5个像元。
本规范以植被覆盖度和植被净初级生产力为关键参数。植被覆盖度通过NDVI与纯土壤、全植被覆盖阈值的相对关系按月估算;植被净初级生产力则基于光能利用率模型,综合总初级生产力与呼吸消耗量计算得出,涉及温度、水分胁迫系数及光合有效辐射等因子。
本规范要求先利用土地分类数据提取森林植被区,再计算上述两项指标的现状值及相对于常年同期的变化值。根据植被覆盖度及其差值、植被净初级生产力及其距平百分率,分别查表确定单因子评价等级,最后综合两者结果,形成森林植被生态质量的综合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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