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蓄水工程生态效应遥感监测技术规程》DB15/T3931-2025,2025年03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草原蓄水工程生态效应遥感监测的数据选取与预处理、遥感监测要素与具体指标、监测方法、成果检验与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草原上总库容不低于1.0万m3的塘坝和水库、过闸流量不低于20.0m3/s的拦河水闸等蓄水工程的生态效应监测。
本规程规范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蓄水工程生态效应遥感监测的全流程工作。本规程围绕草原上塘坝、水库及拦河水闸等蓄水工程,以“水、土、气、生”四大要素为框架,明确了从数据选取、预处理到遥感监测指标与方法、成果检验与管理的全套技术要求。监测以蓄水工程为地理中心,统筹上下游流域范围,利用多光谱卫星影像开展长时间序列对比分析,重点评估工程建设前后水域面积、水网密度、水质及营养状态、土地利用结构、草地盐渍化、植被覆盖与生产力等关键生态因应的变化,为草原生态保护与工程运行管理提供科学、统一的遥感监测依据。
本规程将监测内容系统归纳为“水、土、气、生”四类要素,并确立了相应的定量指标。
本规程严格限定了遥感数据的选取与预处理准则。要求选用包含蓝光至热红外共七个关键波段、空间分辨率不高于30米且云量低于10%的卫星影像,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须经几何校正、影像融合、镶嵌裁剪及辐射定标等标准化预处理,确保影像精度控制在1个像元内,为后续指标反演提供一致且可靠的遥感数据基础。
本规程建立了遥感监测成果的检验与修正机制。要求采用统计学方法比较遥感成果与地面调查值,检验其可信度,对未单独规定精度的指标,若误差超过10%则需回溯检查反演步骤并修正参数。同时,规定了成果的使用、保管责任及涉密数据的管理要求,以保障监测成果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