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空间要素分层、要素属性结构、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各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
本规范旨在确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的统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各级的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建设。本规范全面界定了数据库的内容构成、数学基础、要素分类与编码规则、数据属性结构及数据交换格式,覆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海洋及国家公园等各类资源。通过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要素分层组织和标识码编制规则,本规范将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进行一体化管理,确保能够系统存储和表达各类资源的实物量、价值量、使用权状况及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等清查成果,为构建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底图提供标准化的数据支撑。
本规范将清查数据库的内容划分为空间数据库与非空间数据库两大类,要素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形成门类、亚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五个层次,并使用十位数字层次码进行编码。数学基础方面,本规范明确要求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方式为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度分带,从源头上保障了全国清查数据的空间一致性与精准叠加。
本规范围绕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及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国家公园等专业与综合要素展开,对空间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分层组织。
为确保每一清查要素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本规范制定了严格的标识码编制规则,普遍采用由行政区划代码、要素层代码和顺序号构成的22位层次码结构。在数据交换方面,本规范规定了空间数据采用“.VCT”格式、非空间数据采用“.DB”格式、文档报告采用“*.PDF”格式的统一存储标准,并配套了详细的文件命名规则,为各级清查成果的集成、共享与汇交扫清了技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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