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交叉工程技术要求》DB45/T2931-2024,2025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高速公路交叉工程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高速公路与公路交叉工程、高速公路与铁路交叉工程、高速公路与管线交叉工程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交叉工程。
本规范确立了广西高速公路交叉工程的统一技术准则,系统覆盖公路、铁路、管线三大类交叉场景。文件以满足功能、保障安全及保护环境为总纲,强调交叉设计须因地制宜,通过多方案比选确定最优形式。本规范从总体布局、建筑限界、结构选型到施工交通组织,均给出了细化要求,旨在规范区内高速公路与既有及新建基础设施交叉时的工程行为,为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标准化依据,确保交叉节点的通行效率、结构安全与区域路网协调。
本规范明确了高速公路与公路交叉的技术要点。互通式立体交叉须以安全为首,合理确定形式与间距,并对净高、匝道硬路肩加宽、收费广场距离及交通标志标线等提出具体参数。分离式立体交叉则重点规定了上跨桥梁跨径须符合被交路发展规划,并明确了一级公路与二级公路下穿的净高标准,同时要求施工期间应维持双向四车道以上通行能力。
本规范规定高速公路与铁路交叉必须设置立体交叉,并优先采用铁路上跨公路的方式。对于新建工程,强调须利用既有桥孔穿越,并考虑远期改扩建的预留空间。针对桥跨布置、结构型式、施工方案及净距控制,本规范给出了严格的选型依据和安全校验要求,特别是明确了跨高速铁路桥梁应选用整体式箱梁并采用转体施工,以确保铁路运营的绝对安全。
本规范对油气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的交叉作出了严格规定。油气管道严禁利用公路桥下空间架空敷设,采用埋设或定向钻穿越时,须满足与桥墩的安全净距及最小埋深,并加设保护盖板。架空输电线路则须控制交叉角度、最小垂直与水平距离,并在特定电压等级下要求采用独立耐张段和双联绝缘子串,以保障公路通行与电力设施的双向安全。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