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林地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DB11/T953-2024,2025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林地碳汇计量监测中的碳库选择与确定、计量与监测要求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林地的碳汇计量监测。
本规程规定了北京市林地碳汇计量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北京地区林地的碳汇计量与监测工作。本规程在2013年版基础上进行修订,聚焦于林地碳库的选择与确定,以及计量与监测的技术方法,旨在为区域林地碳储量和碳汇量的科学测算提供统一规范。本规程明确了林地碳库主要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和土壤有机质四大碳库,并分别规定了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和土壤层的调查方法与计量公式。此外,本规程还纳入了对人为活动引起的碳排放的计量要求,最终通过碳储量变化量与碳排放量的差值,测算监测间隔期内的净碳汇或碳源量。
本规程明确了林地碳汇计量的对象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和土壤有机质四个主要碳库。碳库的选择遵循成本有效性、保守性和降低不确定性的原则,确保计量结果既经济可行又科学可靠。
本规程针对不同植被层和土壤层规定了差异化的调查与计量方式。乔木层通过样地每木检尺,优先采用生物量异速生长方程法计算生物量;灌木层、草本层和枯落物层则通过样方收获法测定生物量,并提供了相应的含碳率缺省值或参考值。土壤有机碳储量依据土壤容重、有机质含量和土层厚度等参数进行计算。
本规程未局限于碳储量计量,还将施用氮肥、机械燃油消耗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碳排放纳入监测体系。通过计算监测期内林地碳储量的变化量,扣除同期人为活动导致的碳排放量,最终得出净碳汇或碳源的结果,为林地碳收支的全面评估提供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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