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网格化管理规范》DB61/T1941-2024,2025年01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的网格建立、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和监督考核。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网格化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网格化管理的总体框架与操作准则。围绕“设区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网格体系,本规范从网格建立、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到监督考核进行了全链条设计,旨在实现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全域覆盖、无缝衔接的精细化监管。通过明确各级网格的职责边界与协作机制,将“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核心问题管控与常态化巡查、遥感监测等手段相结合,形成问题发现、取证、判定、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标准化、可操作的技术支撑。
本规范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界线、行政区划边界和保护单元边界为基础,构建了从设区市到村(社区)的四级网格架构。网格划分遵循边界明确、全域覆盖、面积适中的原则,确保每个管理单元属地清晰且无重叠。四级网格在村(社区)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区域边界进行细分,并规定了13位编码规则,当相关边界变更时网格须及时调整,从空间维度夯实了精细化管理底座。
本规范确立了从疑似问题获取、下发、现场取证、初审、判定、确认到销号备案的七步管理流程。四级网格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取证,三级网格负责初审佐证材料,二级网格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事件判定,一级网格对判定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各环节均有明确的时限和内容要求,形成了层级联动、环环相扣的问题处置链条,保障管理过程可追溯、可问责。
本规范要求对网格管理实行年度逐级考核评估,考核内容覆盖疑似问题获取的准确性、现场取证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事件判定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以及销号备案的完整性。通过将过程质量与结果成效纳入考核,推动各级网格履职尽责,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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