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征收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32/T4937-2024,2025年01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土地征收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求、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建设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活动的编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前阶段的征地稳评工作,其他阶段土地征收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可参考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军事、外交、抢险、救灾等应急事项需要用地的活动。
本规范是江苏省关于土地征收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省级地方标准,适用于征收集体土地并编制补偿安置方案前的风险评估工作。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征地稳评的总体原则、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求、评估内容与程序,强调以人为本、科学评估、全面客观、评用并重、共同负责五项原则。评估内容紧扣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维度,对征地依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群众接受度及风险防控能力进行全面审查。评估程序覆盖制定方案、开展风险调查、全面分析论证、提出防范化解措施、确定风险等级、编制报告及组织评审等环节,并明确了风险识别、估计、初始等级评判及最终等级综合评判的具体方法,形成了闭环式评估流程。
本规范以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为评估主线。合法性审查征地决策是否符合规划、权限及法定程序;合理性关注选址规模、补偿标准及安置政策的公允程度;可行性研判征地时机、资金保障及各方对现状调查与安置方式的接受程度;可控性则评估舆论引导、应急管理预案及基层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的完备性。
本规范构建了从制定评估方案到报告评审的完整操作流程。其中,风险调查通过公示、座谈、问卷及舆情监测等手段全面收集各方意见;风险分析论证综合采用对照表法、专家打分法及问卷调查法,将定性分析与综合风险指数定量评估相结合。最终风险等级依据综合风险指数、风险事件影响程度及直接利害相关方态度进行综合评判,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类。
本规范对承接评估的第三方机构设置了人员资质、业绩经验及信用要求,并对重大征地稳评项目提出了更高标准,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及五年以上业绩、团队成员专业配置加强等。评估过程中需组建含外部专家的评估团队,并对报告评审规定了专家组构成、现场踏勘及签字认可等严格程序,以确保评估质量与公信力。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