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岷江冷杉天然林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DB5132/T95-2024,2025年01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天然林质量的监测方法、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本文件适用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岷江冷杉天然林质量监测与评价。
本规程规定了岷江冷杉天然林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范围内的岷江冷杉天然林。本规程从监测样地设置、监测内容与时间、评价原则与对象、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等方面建立了系统框架。监测工作以代表性样地为基础,涵盖群落结构、林分特征、更新能力及地被物盖度等内容,于每年5月至10月开展。质量评价以公益林小班为单元,围绕完整性、森林生产力和稳定性三大要素层的13项指标进行测度,并采用模糊评价法计算综合分值,最终将森林质量划分为优、中、差三个等级,为岷江冷杉天然林的科学保护与经营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程要求在小班内按天然林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布设监测样地,样地数量根据小班面积确定,总面积不低于小班面积的1.5%。乔木样地采用正方形或长方形,规格视林分特征而定,四角分别设置灌木样地和草本样地,形成多层次的监测网络。
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完整性、森林生产力和稳定性三个要素层构成,共包含龄组、郁闭度、群落结构、自然度、下木层盖度、地被物盖度、公顷蓄积量、平均胸径、平均高度、土层厚度、乔木层建群种组成比例、幼树中建群种数量比例和更新等级等13项具体指标。各指标按照相应技术标准进行测度分级,并通过隶属度与权重计算评价得分。
本规程采用模糊评价法,将各评定指标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并分别赋值,通过综合分值判定天然林质量等级。综合分值对应优、中、差三个质量等级,评价结果可为岷江冷杉天然林的差异化经营管理和精准施策提供量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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