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景观照明技术标准第2部分:运行与维护》DB4201/T712.2-2024,2024年12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武汉市景观照明设施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技术要求,包括基本规定、设施维护、平台运维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应急保障与作业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工作。
本文件是《景观照明技术标准》的第2部分,规定了武汉市景观照明设施在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围绕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从日常巡检、养护维修到应急处置和资料归档,建立了系统化的运维管理体系。本文件强调安全第一原则,要求设施的产权和维护单位配备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亮灯率、完好率和在线率达标。同时,本文件对景观照明总控平台的运维管理、网络信息安全提出了具体规范,以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并倡导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提升照明能效与管理水平。
本文件对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维护单位按照核心区、重点区和一般区的划分执行差异化巡检周期,其中核心区每周不少于1次。维护内容涵盖灯具、供配电设施、电缆线路及金具的全面检查与保养,强调更换的替换件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具备3C认证。对于使用年限超过5年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在大修中进行重点检查和更换,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防坠措施和潮湿区域防护均有明确规范,并严禁使用超亮度、超能耗的灯具。
本文件明确景观照明监控平台需实现一键控管和分时分模式控制,建立闭环处理工作机制,并出具月、季、年度运维报告。平台运维方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处理。在网络安全管理方面,本文件建立了涵盖信息监测、预警发布、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的完整应急响应流程,要求初次报告不超2小时,并定期开展漏洞扫描与应急演练,确保控制系统不被非法入侵或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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