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级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DB41/T2772-2024,2025年02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公益林区划、营建、基础设施建设及档案建设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公益林建设。
本规程立足河南省省级公益林建设管理实际,系统规定了区划、营建、基础设施和档案建设四大技术板块,适用于全省省级公益林建设活动。本规程明确了省级公益林的区划范围,涵盖重要河流两岸、大中型水库周边、水土流失严重区域、自然保护地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关键地段;在营建环节,本规程对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分别提出技术要求,强调以混交林为主、限制纯林,并依据保护等级差异设定抚育准入条件;同时,本规程对护林房、宣传牌、管护围栏和防火设施的建设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并推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与规范化,为省级公益林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统一技术依据。
本规程从区划源头框定了省级公益林的落地范围,以流域面积、水库库容、坡度、连片面积等量化指标结合自然保护地等管理边界,形成清晰的区划技术红线。营建部分则以封育条件、树种配置、苗木质量等级和抚育对象的郁闭度、受害木比例等参数,将生态建设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检查的操作标准,确保公益林从划定到培育始终遵循生态优先原则。
本规程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林建设的技术体系,要求按管护需求合理布设护林房并配备水、电、路等基本条件,明确护林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同时,本规程对宣传牌的高度、面积及内容要素提出底线要求,并对管护围栏的桩高、埋深、桩距及刺铁丝布设方式给出具体参数,使公益林的日常管护有阵地、宣教有载体、封禁有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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