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公路零碳服务区建设指南》DB37/T4779-2024,2024年12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高速公路零碳服务区规划、设计、建造、运营的指导和技术建议。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零碳服务区建设。
本指南为山东省高速公路零碳服务区的建设提供全过程技术指导,覆盖规划、设计、建造与运营四大环节。本指南紧扣“碳减排、碳替代、碳增汇、碳管控”四个维度,旨在通过采用低碳材料与节能技术、规模化利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增强植被碳汇能力以及构建智慧化管控平台等系统性措施,最终实现服务区运营阶段全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等于或小于零的核心目标。本指南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服务区,强调因地制宜、被动优先的设计原则,力求在保障服务功能的同时,最大化降低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为交通领域绿色转型提供标准化支撑。
本指南明确零碳服务区建设需贯穿低碳化、清洁化、生态化、智慧化原则,从碳减排、碳替代、碳增汇和碳管控四个路径综合施策。在规划阶段,本指南要求开展可行性论证,对运营阶段的碳排放及各项措施的碳减排量进行预测与综合评估,并强调规划布局应统筹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后续零碳建设奠定科学基础。
本指南围绕节能降碳提出了系统性的设计要求。在建筑本体上,强调通过保温隔热、天然采光与自然通风等被动式设计降低用能需求;在能源体系上,要求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氢能及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并配套储能系统与绿色能源综合供应站,充电车位比例不低于总车位的25%;在生态与管控上,倡导采用乡土植物构建复合式植被群落以增加碳汇,并设置智慧综合管控系统实现碳排放的精细化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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