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桩基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DB37/T5306-2024,2025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类建筑工程基桩的鉴定与加固。
本规程是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针对省内各类建筑工程基桩的鉴定与加固工作,系统规定了从鉴定、加固设计施工到质量检验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本规程确立了“先鉴定后加固”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基桩承载力不足、桩身存在质量缺陷、建筑物增层增载等六类应启动鉴定的情形。在鉴定环节,本规程详细规定了调查、地层检测、基桩检验、分析与评价的工作程序,强调应综合运用静载荷试验、低应变法、钻芯法等多种检测手段,并对既有建筑的检测方法及数量提出了专门要求。加固部分则提供了置换混凝土法、桩端注浆法、补桩法及刚性桩复合地基法四种适用技术,分别对应浅部缺陷、桩端质量、承载力补强与大范围加固等不同工况,并给出了相应的设计方法、施工要点及承载力估算公式。此外,本规程还对加固后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内容、程序及资料归档作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加固工程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
本规程要求建筑桩基工程鉴定按接受委托、资料收集、方案制定、现场调查与检验、分析评价和报告编写的流程开展。鉴定前须收集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资料并验证其有效性。检测方法的选择强调适用性与互补性,承载力检测优先采用静载荷试验法,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选用低应变法、钻芯法、孔内摄像法等多种手段,既有建筑受限时还可采用双速度低应变法、旁孔透射法及磁测桩法等特殊方法。检测数量上,承载力检测同一条件下不少于3根,既有建筑桩身完整性检测宜不少于总桩数的10%,出现不均匀沉降时则提高至20%。
本规程将加固方法归纳为四类技术路径,要求结合工程现状、施工条件及环境影响进行比选。置换混凝土加固法适用于处理深度不大于3米的灌注桩浅部缺陷,新浇筑混凝土强度应比原桩提高一级且不低于C30。桩端注浆法用于处理桩端离析或沉渣过厚,通过钻孔高压注水清理后压力注入水泥浆,注浆压力宜为3MPa至10MPa。补桩法通过新增基桩与原有桩共同受力,适用于承载力严重不足或既有建筑增层改造等情形,设计时需确保新旧桩变形协调。刚性桩复合地基法则适用于大范围承载力不足的新建工程,通过增设褥垫层使新增刚性桩、已有桩和桩间土协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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