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村级“生态账户”核算与评价指南》DB3308/T163-2024,2024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标准给出了村级“生态账户”结构与功能、核算与评价目标、核算与评价内容和核算与评价方法的指导性建议。本标准适用于村级“生态账户”核算与评价。
本指南确立了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村级“生态账户”体系,旨在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本指南将账户划分为生态基础、生态积分与生态开发三大功能模块:基础模块用于摸清生态资源家底并划定保护底线,积分模块用于建立生态保护补偿与占补平衡机制,开发模块则用于促进生态资产和产品的供需精准对接。本指南明确了核算与评价的三项核心内容,即村级生态产品总值核算、项目建设引起的调节服务价值变化核算,以及闲置或半闲置资源的识别与分级定价,并规定了相应的核算方法、工作流程与质量控制要求,为村级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标准化指引。
本指南的核算与评价工作紧密围绕三类内容展开。对村级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生态产品开展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针对项目建设,核算其建设前后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固碳等调节服务价值的净变化量,以支撑生态占补平衡。针对林地、园地、宅基地、农房、废弃矿山等生态资源及辅助要素,通过遥感预判与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识别其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并依据相关规程进行资源定级与资产价格评估。
对于识别出的闲置或半闲置资源,本指南设定了系统的定级与定价路径。资源定级方面,耕地、林地等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开展;水库、闲置农房、废弃矿山等则采用因素法,通过筛选评价因子、确定权重并进行专家打分来完成分级评估。资产价格评估方面,总价格由基于市场比较法或收益还原法的存量价格,与基于未来调节服务价值贴现的流量价格两部分构成,其中流量价格计算引入了由积分交易或保护补偿数据测算的生态产品价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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