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本市雨水调蓄池防治内涝、减少溢流污染的作用,提高雨水调蓄池的运行、调度、维护和管理水平,编制上海市《雨水调蓄池运行维护导则(试行)》DB31SW/Z046-2024,自2024年12月04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雨水调蓄池的运行、调度、维护和管理。
本导则为本市雨水调蓄池的运行、调度、维护和安全管理提供了全流程、标准化的技术依据,旨在充分发挥调蓄池防治内涝与减少溢流污染的双重功能。本导则系统涵盖了从运行模式、调度策略到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了管理单位在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与操作要求。通过确立等待、进水、放空、冲洗四种运行模式及其转换条件,并依托数字化调度管理平台实现与泵站、管网等排水设施的统筹联动,本导则力图构建一套规范、高效、安全的运维体系,保障调蓄池在设计年限内稳定发挥其设计效能。
本导则明确了削峰调蓄池与控污调蓄池在汛期和非汛期均应提前排空等待,并规定了进水、放空、冲洗模式的启闭条件、运行记录要求及放空流量需根据下游管网或污水厂处理能力确定。调度层面,要求采用数字化平台进行一体化管理,控污调蓄池的调度须优先保障防汛安全,并综合平衡雨水泵站雨天排水与调蓄池使用的联动关系。
本导则对构筑物、进出水设备、冲洗设备、除臭设施及电气自控系统等均制定了详细的日常巡视、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计划。规定构筑物服务超20年后应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每年至少清淤一次。各类设备如闸门、格栅、水泵、变压器等均有明确的保养频次和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确保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导则构建了以安全设施配置、风险标识、下池作业管控和应急管理为核心的安全防线。要求关键点位设置气体检测与报警系统,实施下池作业时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实行全过程监护。管理单位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须在1小时内上报,以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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