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南省城镇公共区域窨井设施建设,保障窨井设施安全适用、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河南省《城镇公共区域窨井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41/T307-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城镇公共区域内新建窨井设施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临时性窨井设施不适用本标准。
本技术标准是为了从源头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提升城镇建设品质而编制。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河南省城镇公共区域新建窨井设施在材料、设计、施工、数字化建设及验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涵盖井盖、防坠网、井周回填等关键部位。本导则将窨井设施按地下管线类型统一分类,重点强化机动车道防沉降、防坠落安全措施,明确球墨铸铁井盖及倒承式结构的优先适用场景。本规范还引入二维码标识与智慧化运维管理要求,并规定了严格的进场复验与全数验收程序,旨在统一建设指标,减少后期沉陷等病害,确保设施安全适用、质量可靠、技术先进。
本规范将窨井设施系统划分为检查井、阀井、电缆井等类别,并统一了术语定义。内容贯通材料强度、结构设计、地基处理、井周回填、施工安装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对各环节提出具体指标,如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防坠网承载能力不小于200kg等,为新建工程提供完整技术依据。
本规范聚焦窨井设施常见病害,规定机动车道范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与球墨铸铁窨井盖,并优先使用倒承式(防沉降)井盖。要求井深大于1.2米必须安装防坠网,排水检查井应全部加装。同时细化井周回填材料与压实要求,从设计源头减少不均匀沉降风险,保障通行安全与舒适性。
本规范要求窨井设施必须配套安装含产权单位、属性编号及安全提示的标识牌与可扫描二维码,实现信息可追溯。鼓励加装具备定位、位移报警及气体监测功能的智能传感器,并建立运维管理平台,与智慧城市系统数据互通,使设施管理从被动养护向实时主动监控转变。
该标准填补了河南省城镇公共区域窨井设施建设统一标准的空白,将以往侧重于病害治理的导则提升为注重源头质量控制的工程建设标准。该细则通过统一材料性能、结构设计及施工工艺等关键指标,能有效解决新建窨井因标准不一导致的沉陷、破损等通病,显著降低后期维护管养成本,切实保障市政道路的平整度和公众出行安全。该规范强制推行防坠网与防沉降井盖设计,明确了数字化标识与智慧化监测的配置要求,极大提升了城市地下空间设施的安全防护水平与应急响应能力。该办法的实施为设计、施工及验收提供了刚性约束,有助于推动窨井设施产业向标准化、成品化、智能化方向升级,对提升河南省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与人居环境品质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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