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乡镇畜禽粪污收储利用中心建设规范》DB4113/T072-2024,自2024年03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畜禽粪污收储利用中心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途径,以及材料、设计、施工、使用、日常运营等有关技术模式和设施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地区粪污治理工作。
本规范立足南阳市乡镇畜禽粪污治理实际,对收储利用中心的选址布局、设计施工、消纳利用、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管理等全链条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本规范以粪污全量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目标,强调养殖产生量与种植消纳量的匹配原则,并推行雨污分离与臭气防控措施。本规范分别就固体粪污储粪棚和液体粪污储存池/罐的材料、结构、防渗及安全防护提出详细建设要求,同时引入车载北斗定位与信息化监管平台,以实现对收集、运输、消纳全过程的可追溯管理,为农村地区粪污治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中心应靠近养殖集中区,服务半径约5公里,处于人口聚集区下风向,并需具备与收储规模匹配的消纳用地。布局上要求设置隔离带并划分办公管理、粪污储存等不同功能区。设计环节则依据养殖量、粪污处理工艺和储存周期科学确定设施容积,并提供了生猪、奶牛、肉牛、家禽等不同畜种的单位日粪污产生量推荐值。
本规范对固体粪污储粪棚的结构、防潮、防腐及屋面材料做了具体规定,液体粪污则区分储存池与储存罐两种形式,分别提出防渗、密封覆盖、排气及安全防护等技术要求。消纳利用环节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并强调农业土肥部门需对粪肥还田后的重金属、虫卵及大肠杆菌等卫生与安全指标进行监测,确保无害化处理效果达标。
本规范要求利用CMSV监控定位软件和车载北斗定位装置建立监管平台,对运输车辆设置电子围栏并自动记录轨迹,以杜绝二次污染。日常运营方面,中心须建立完善的收集消纳档案,记录粪污类型、数量及去向,同时制定防泄漏、防溢流的应急计划,并在排气口设立禁火标识,保障全流程的安全生产与规范化管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