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的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陆上气田、滩海陆采气田及海上气田陆岸终端的地面工程。本规范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为宗旨,遵循安全、环保、低碳、节能的原则,对项目的规模布局、建设要求、运行维护等作出了控制性底线规定。本规范涵盖站场与管道两大核心对象,从站场的选址、工艺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到管道的线路选择、敷设施工及附属设施,均提出了保障功能性能与安全运行的关键技术措施,并强调投产试运、风险识别、维抢修作业及停运处置等全过程管理,是实现气田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根本遵循。
工程规模布局与全过程管理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气田地面工程的建设规模须依据开发预测指标确定,总体布局须统筹气藏形态、井位分布、产品流向及周边自然与社会条件。同时,本规范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从施工质量验收、焊接工艺评定到投产前的惰性气体置换、风险识别、应急预案编制,再到在役设施的定期巡检、维抢修作业许可管理及停运处置,均设立了强制性条款。
站场安全与工艺设施核心规定
本规范对站场安全设立了系统性屏障,要求天然气净化厂等关键站场选址须避开地震断层、地质灾害区及人口密集区,并按等级设置紧急截断阀。工艺设施方面,本规范明确了含硫化氢环境下的材料抗腐蚀性能要求,强制要求可燃液体储罐区设防火堤、天然气凝液密闭回收、含硫气体燃烧后排放,并对高架火炬、硫黄回收装置等关键设备的安全设计作出了严格规定。
集输管道线路与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要求集输管道须根据地区等级选取强度设计系数,并进行高后果区识别与安全管控。在路由选择上,必须避开军事禁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区域,无法避让的严重地质灾害区须采取防护措施。本规范对管道敷设、回填、干燥等施工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强制规定含硫化氢管道通过特定地区须设置具备自动关闭功能的截断阀,同时沿线须设置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以防范外部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