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膏、天青石、硅藻土》(报批稿)。
本规范规定了石膏、天青石、硅藻土三种非金属矿产在地质勘查各阶段的技术准则,适用于勘查工作部署、质量管控及成果评价。本规范在2018版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了章节结构,将勘查研究程度与控制程度合并为勘查工作程度,并对各阶段任务与要求进行了系统优化。本规范按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分别明确了矿床地质、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加工选矿性能及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的研究深度,强调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新增了绿色勘查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勘查全过程。在资源量估算方面,本规范提供了工程指标体系和矿块指标体系两种工业指标框架,并对不同类型资源量的比例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降低勘查开发风险,获取合理经济效益。
勘查阶段的递进式工作要求
本规范将勘查工作划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各阶段任务层层递进。普查阶段主要通过稀疏工程初步查明矿床基本特征,估算推断资源量并做出是否转入详查的评价。详查阶段则通过系统工程控制基本查明矿床特征,估算控制和推断资源量,为矿区规划和勘探区确定提供依据。勘探阶段通过加密工程详细查明矿床各项特征,估算探明、控制和推断资源量,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需的地质资料。
勘查技术方法与质量管控
本规范对勘查测量、地质填图、探矿工程、样品采集测试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钻探工程要求矿芯采取率大于80%,样品采集强调代表性并规定了基本分析样品的长度和采样方法。样品加工与测试建立了内检、外检和仲裁分析三级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同时,本规范提出矿石加工选矿技术性能研究应贯穿各勘查阶段,并根据矿石难选程度和资源量规模选择适当的研究深度。
综合勘查与绿色勘查要求
本规范强调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要求根据共生矿产的资源量规模执行相应矿种规范的勘查控制程度。同时,本规范新增了绿色勘查条款,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勘查全过程,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并在勘查实施后及时做好地质环境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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