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自然资源部为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国地质文化村(镇)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挖掘、整合、保护、利用乡村地质遗迹等特色地质资源,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地质文化村(镇)资源调查评价要求》(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文化村(镇)资源调查评价的总则、调查评价的内容和要求,以及成果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地质文化村(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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