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旨在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图管田”联动审核工作机制,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础底图,贯通项目储备、立项、施工、上图入库及建后管护全流程,推动部门间矢量数据信息共享与协同审查。本通知要求通过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等手段逐地块开展调查,优化项目选址,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区域,并在立项阶段实施矢量数据联合审查,确保项目布局精准稳定。同时,本通知强调施工期间信息共享和变更协商机制,竣工后须通过地类叠加分析校正矢量数据,经多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上图入库,并明确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最终实现“建一亩成一亩”和永久基本农田数质双保的目标。
围绕项目全周期构建部门联动审核闭环
本通知从项目储备、立项、施工到验收上图入库和建后管护,对各阶段均明确了多部门联动审核的操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储备阶段重在利用最新国土调查数据和核实处置后的永久基本农田底图,全面摸清土地条件和基础设施现状,为科学确立建设优先序提供支撑;立项阶段由农业农村部门制作拟建矢量数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在十日内完成专业审查并出具意见;施工期间遇有涉及耕地性质变化的事项,须征求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并按照“先补后建”原则协商调整。由此形成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审核闭环。
严格矢量数据审核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衔接
本通知将矢量数据审核作为实现“以图管田”的核心抓手,要求竣工后必须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矢量数据与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地类叠加分析,对不一致情形须及时勘误校正,并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部门职责组织二次复核。审核通过后,农业农村部门应在一个月内提交将建成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报告及有关矢量数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优先划入并严格保护。对暂时不具备划入条件的,则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通过矢量校核直接转化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基础。
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并建立跨部门会商机制
本通知明确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林业部门是机制建立和运行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并安排专人专责,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在推进方式上,要求细化制定具体工作规则,通过召开专题会商会议、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等方式,建立跨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市级主管部门则侧重业务指导与督导,并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检查和评价激励考核内容,以刚性约束确保多部门联动审核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