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DB34/T4961-2024,2024年10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评价内容及方法、评价结论、评价报告。本文件适用于设计供水量超过100m3/d或供水人口超过1000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运行过程中的卫生评价,其他类型饮水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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