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承担的《古生物化石产地调查技术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古生物化石产地调查的术语和定义、工作目的任务、工作程序和精度、设计书编审、调查内容和方法、评价内容、标准和方法、成果编制与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古生物化石产地调查评价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古生物化石产地调查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野外调查与室内综合评价,查明我国古生物化石产地的分布范围、基础地质背景、赋存化石属种以及保护利用现状,从而为古生物化石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本规范构建了一套从资料收集筛选、设计书编审、野外调查与价值评价到最终成果编制验收的完整技术体系,并对产地调查中的剖面测量、范围圈定、化石登记、多媒体信息采集及数据库建设等关键环节均给出了定量化的操作标准,确保调查成果的严谨性与一致性。
本规范要求调查工作应涵盖产地基础信息、地质背景、化石赋存情况及保护现状等多方面内容。在技术方法上,本规范强调资料收集与遥感解译先行,随后通过野外实地穿越与追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并对重要产地实施详细的剖面测量。针对产地的圈定、多媒体影像的拍摄标准以及样品采集编号等环节,均给出了明确且统一的操作细则,以确保原始数据的规范获取。
本规范建立了多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从科学性、稀有性、完整性、保存程度与可保护性等维度对产地进行鉴评,并将产地划分为世界级至省级以下四个价值等级。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进一步制定了产地区划规则,依据资源的赋存特征和保护急迫性划分出资源区划与保护区划,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编制分布图、区划图及保护规划建议图,为后续的精准保护规划提供决
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