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建设实施指南》DB23/T3853-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建设实施的基本原则、农村室外卫生户厕设计、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施工、农村室外卫生户厕验收、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卫生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农村室外单坑和双坑交替式卫生户厕的新建与改建。
本指南针对黑龙江省农村室外单坑和双坑交替式卫生户厕的新建与改建,系统规定了设计、施工、验收及卫生管理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本指南立足寒地气候特征,将防冻胀、抗腐蚀、保温和密封作为核心设计原则,从厕屋结构到化(贮)粪池埋深均给出了具体参数与材料标准。在施工环节,本指南强调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及全过程记录,尤其对基坑开挖、垫层铺设、罐体安装和回填分步提出了分层密实与抗浮沉降控制。验收部分按资料与工程实体并行,覆盖厕屋、蹲台板、基坑基座及化(贮)粪池等多项节点。卫生维护方面,本指南明确了覆盖料配比、双坑交替密封贮存时限及无害化达标要求。
本指南明确厕屋必须满足墙体稳固、密封保温且净面积达标,排气管上口安装三通或风帽以确保臭气扩散。蹲台板与便器多采用钢化玻璃或钢筋混凝土等坚固防滑材料,盖板严密防臭,且清粪口需高出地面并设锁闭盖板以防倒灌。化(贮)粪池尺寸略大于厕屋,埋深参照各市最大冻土线执行,池壁内外防水砂浆层厚度与材料强度等级均作了量化规定。
本指南要求施工不得扰动房屋原有结构,全面落实安全警示与隐蔽工程影像留存。化(贮)粪池安装前后须进行满水试验及防水检验,基坑回填须采用素土,每20 cm分层均匀密实以避免罐体位移。验收以户为单位,重点检验化(贮)粪池各接口无渗漏、无沉降,同时确保排气管合理安装及清粪口防雨水倒灌措施到位。
本指南规定日常卫生重在厕屋清洁、纸篓配置及便器盖板密闭。首次使用及后续每次清理粪便后均须铺设厚度不低于100 mm的覆盖料,每次便后按粪量1-3倍加入覆盖料以抑制蚊蝇及异味。双坑交替使用模式要求当一个厕坑密闭封存启用另一个厕坑,待粪便在常温下有效密封半年,经检测满足无害化标准后方可清掏利用,从而实现资源化与卫生安全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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