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园林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64/T1934-2023,自2023年12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园林绿地养护要求、灌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绿地保洁与防火、景观水体管理、附属设施维护、技术档案建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区内城镇建成区的各类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的养护,区域绿地的养护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系统确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的技术要求与管理体系,适用于区内各类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及附属绿地的养护工作。本规范依据绿地所处位置、功能和管理水平,将养护分为三级,围绕植物养护与绿地管理两大核心,对灌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等环节提出了分门别类的操作方法与质量控制标准。本规范注重因地制宜,针对宁夏地区的气候与土壤条件,明确了返青水与封冻水的灌水时间、不同植物的控水节点、秋冬季防寒防风措施以及杨柳飞絮治理等区域性管护要点,同时涵盖了绿地保洁、景观水体管理、附属设施维护和技术档案建立等内容,力求实现园林绿地养护的标准化、精细化和长效化。
本规范针对树木、花卉与地被、草坪、水生植物及竹类等不同植物类型,分别规定了灌水频次、水质标准及灌水方式,强调新植植物需连续灌足三遍水以保证成活。在施肥方面,明确了有机肥与复合肥的施用次数、施肥量及不同季节的肥料配比,观花与观叶植物的追肥策略各有侧重。修剪部分则按植物生物学特性和景观功能,从休眠期整形到生长期调整,详细给出了乔木、灌木、藤本及整形植物的修剪时期、方法与安全操作要求,尤其对行道树与交通设施的安全距离作出严格规定。
本规范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求优先采用物理、栽培及生物防治措施,化学防治须符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并强调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与废弃物集中处理。附录提供了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方法。在植物防护方面,本规范针对宁夏冬季寒冷、春季干旱多风的气候特点,系统规定了树木涂白、搭设风障、包裹防寒材料及根部培土等防寒措施及其拆除时机,同时对防日灼、防涝、防雪及防杨柳飞絮等技术操作逐一明确,形成完整的植物保护链条。
本规范将绿地管理纳入养护的重要内容,要求保持绿地环境整洁,生活与植物垃圾须分类收集清运,并全年加强防火安全巡护。对景观水体的水位、水质及驳岸维护作出规定,附属设施如园林建筑、道路铺装、雕塑小品、照明及给排水设备等均需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功能完好和用电安全。此外,本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详细记录绿地基本情况、养护管理措施台账及重大事件处理结果,并按年度整理归档,为养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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