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山岳型旅游景区服务通则》DB6101/T3210-2027,自2024年11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山岳型旅游景区服务的服务人员、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景区绿色管理和服务、安全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岳型旅游景区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西安市山岳型旅游景区在服务人员、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绿色管理、安全管理及服务评价改进等方面的通用要求,旨在为山岳型旅游景区的服务提供标准化依据。本文件适用于以山体地貌为主要特征的旅游景区,对其服务人员应具备的环境适应能力、生态环保意识及应急救援技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详细规范了从停车、售检票到游步道、安全监控等各类硬件设施的配置标准。在服务内容上,本文件涵盖了信息咨询、票务、交通、讲解及餐饮购物等关键环节,强调服务的规范性与便利性。此外,本文件还融入了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并构建了涵盖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与评价改进的全流程管理闭环。
本文件要求服务人员须熟悉山岳型工作环境,具备生态环保意识与必要的动植物保护知识,并应配备掌握救援急救技能的专业人员,以应对游客突发疾病、危险行为及生态破坏等状况。设施设备方面,强调停车场应与自然生态相协调,游步道在危险路段须设置护栏与警示标识,且景区需实现通信信号全覆盖,配备完善的旅游标识系统及餐饮、购物、卫生设施。
本文件规定了信息服务、售检票、交通及讲解等服务项目的具体操作标准,如明确要求公示景区最大承载量、未开放区域及不适宜游览人群,并提供多元化的售票与检票方式。在绿色管理上,倡导生态优先,鼓励开发森林康养等绿色旅游产品并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安全与改进方面,要求建立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应急预案及紧急救援机制,同时通过多渠道开展服务评价,推动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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