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B50/T232-2024,自2024年10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养护的基本规定、道路检查、评价和养护对策、路基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桥隧铺装养护、道路附属设施养护、掘路修复、养护作业安全防护、养护工程检查与验收、技术资料。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的养护。
本规程规定了重庆市城市道路养护工作的技术标准与操作要求,适用于车行道、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本规程建立了从道路检查评价、养护对策制定到具体实施的全流程技术体系,覆盖路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隧铺装、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各组成部分。本规程明确了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三类检查制度,并依据技术状况评价结果将养护工程划分为预防性养护、矫正性养护和应急性养护,其中矫正性养护又细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大修和改扩建工程,各等级工程对应明确的工程量与造价界限。本规程还纳入了掘路修复质量控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以及技术档案管理等配套要求,旨在实现城市道路养护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数智化管理。
本规程构建了以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为核心的三级检查制度,并规定了相应的巡查频次与检测内容。基于路面状况指数、行驶质量指数和回弹弯沉值等指标,本规程将道路技术状况评定为A至D四个等级,据此制定差异化的养护对策。针对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分别明确了各技术等级下应采取的预防性养护或矫正性养护措施,确保养护决策有据可依。
本规程对路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隧铺装、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分别提出了详细的养护技术规定。在路面养护方面,重点规定了裂缝、坑槽、拥包、沉陷、车辙等常见病害的处治方法和工艺要求;在预防性养护方面,新增了含砂雾封层、微表处、薄层罩面、超薄罩面等措施的适用条件与施工要求。对于桥隧铺装养护,明确了沥青面层和钢筋混凝土面层的维修标准,强调不得随意增加铺装荷载。
本规程规定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的技术标准,要求沟槽回填材料须满足强度要求并分层压实,基层和面层修复宽度应超出开挖断面,且修复结构强度不得低于原道路承载能力。在养护作业安全方面,本规程要求作业人员须穿戴安全标志服,作业现场按规定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等安全防护区域,并在夜间施工时配置频闪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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