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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1.0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pdf

2024年1月9日,国务院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工作的技术方案、政策依据及常见问题解答。本方案以“实事求是”为核心原则,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统一分类标准,通过套合、内业预判、县级核实举证、逐级核查审查等技术流程,解决两套调查成果中地类不一致的问题。本文强调国土空间与地类的唯一性,明确了林地、园地、耕地等地类认定的诸多具体情形,并指出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一张图”、林权证、造林项目验收文件等均不能作为地类认定依据,必须严格按实地利用现状认定地类。

核心工作流程

本方案确定的技术流程为“套合提取—内业预判—县级核实举证—逐级核查审查”。首先将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与林草湿调查监测结果套合,提取地类逻辑不一致图斑;国家组织内业预判后下发地方,由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两部门共同核实确认或实地举证;成果通过省市及国家级逐图斑核查后,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终形成统一的“一张底图”。核查工作依托“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

关键政策与认定规则

本文重点解读了《用地用海分类》中林地的定义及未成林地、退耕还林、林粮兼种、园地调整等十多项特殊情形的地类认定规则。如未达成林标准的造林地维持原地类,林粮兼种按乔木郁闭度区分认定,原耕地撂荒长草原则上仍按耕地调查。同时明确了林地管理边界划分、森林覆盖率计算、属性标注等事项不在本次地类对接范畴,待后续普查工作处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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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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