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优化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路径和方法,统筹做好全省日常变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效率与成果质量,制定《江苏省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指南》(2024年度适用)。
本指南适用于目前条件下的日常变更、省级定期监测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本指南立足江苏省工作实际,统筹规范2024年度日常变更、省级定期监测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全流程作业。本指南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围绕数据核实、监测图斑提取、外业调查举证、预变更方案制作、“线上+线下”核查及成果汇交等环节,构建了闭环管理技术体系。其核心修订包括优化新增耕地认定标准、增设“后备耕地”地类、统一推(堆)土区判定规则,并丰富了实地举证、无人机举证及高清遥感影像举证等多种举证方式,旨在全面提升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与精准度,夯实国土调查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基础。
本指南明确了日常变更、省级定期监测与年度变更调查三条技术路径的衔接关系。日常变更采用“完成一批、报送一批”的灵活模式,覆盖项目管理和监测监管涉及的各类地类变化;省级定期监测利用亚米级DOM重点对耕地、建设用地及存量图斑进行跟踪提取;年度变更调查则在上述成果基础上,统筹国家遥感监测及管理信息,制作调查底图并开展全量更新,形成标准时点的统一成果。
本指南细化并明确了关键地类认定标准,规定新增耕地须具备耕作条件,不再以“出土长苗”为硬性门槛;对推(堆)土区、光伏板区等单独图层设置了严格的准入与剔除规则。同时,举证工作坚持应举尽举,针对人工难以到达的图斑,允许采用无人机举证、类型举证或承诺举证等优化方式,并详细规定了耕地、林地、湿地及后备耕地等不同地类的举证要点与照片共享复用原则。
本指南全面规定了预变更方案制作、增量数据库建设的图形与属性处理细则,着重强调了城镇村属性、恢复属性、种植属性及专项图层的更新逻辑。在质量管控上,创立了县级自查、市级复查与省级检查的三级“线上+线下”并轨核查机制,依托统一下发的数据建库与质检软件,对调查成果实施完整性、规范性与业务逻辑一致性的全链条把关,确保最终汇交数据零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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