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评价工作,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与运行评价标准》DBJ 43T528-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所有投入商业运行一年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价和复核。
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与运行评价标准》DBJ 43T528-2021 是湖南省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该标准由湖南省城乡建设行业协会主编,结合了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内容涵盖总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综合评价与等级设置等部分。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方面的评价指标,包括垃圾计量设施、接收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利用、烟气净化、在线监测、飞灰处理、渗沥液收集与处理、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并对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还对焚烧厂的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方式、等级划分及影响因素进行了说明。
垃圾焚烧厂评价内容应包括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工程建设水平评价涵盖垃圾计量、接收、焚烧、热能利用、烟气净化、在线监测、飞灰处理、渗沥液处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运行管理水平评价涵盖垃圾计量设备运行、入炉垃圾管理、运行时间及焚烧量、焚烧炉运行工况、烟气净化效果、在线监测系统维护、飞灰处理、雨污水处理、稳定性管控、综合管理等方面。
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采用资料查阅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工程建设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分别评分,按权重计算综合评价得分。
评价时需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各子项得分不得高于满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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