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基坑工程可视化自动监测应用技术规程》DB1310/T353-2024,自2024年09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基坑工程可视化自动监测系统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系统架构与应用流程、系统建设与运维、监测方案与方法、数据采集分析预警及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基坑工程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变形的可视化自动监测。
本规程规定了基坑工程可视化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应用要求,涵盖系统架构、建设运维、监测方法及数据分析预警等全过程。本规程以视频监控、激光测量、物联网传感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为核心,构建了由采集层、传输层、存储层、应用层和展示层组成的可视化自动监测系统。该系统通过全站型视频监控测量设备实现远程自动巡测、图像比对与变形数据采集,能够对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建筑倾斜、坑底隆起等关键指标进行全天候、非接触式动态监控。本规程还明确了系统从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到验收运维的全链条技术要求,以及数据采集处理、预警信息分级反馈和监测报告编制的规范流程,为基坑工程安全风险管控提供了标准化、智能化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五层架构的可视化自动监测系统,其中采集层以全站型视频监控测量设备为核心,集成摄像机、测距仪和云台,满足高精度位移测量与高清影像采集需求;传输层支持有线与无线组网,保障数据稳定传输;存储层采用本地与云端结合方式,确保监测数据防丢失、防篡改。应用层提供可视化布点、自动预警和报表生成等功能,展示层则通过多客户端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查询与并发访问。
本规程规定了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周边建筑倾斜及坑底隆起等项目的可视化自动监测方法,要求监测点布设在变形关键特征点,并根据工程特点选用人工标识或自然视觉特征。监测频率需满足设计及方案要求,当实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系统应自动提高监测频率。本规程还强调了比对测量的重要性,要求监测单位定期使用全站仪或水准仪进行人工比对验证,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本规程建立了分级预警机制,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作为控制指标,当某项指标达到控制值的70%时触发黄色预警,达到控制值时触发红色预警。预警信息应包含工程名称、监测项目、测点定位、影像对比和三维空间变化等关键内容,并按预警等级分类推送至不同管理层级。同时,系统应具备自动巡视检查功能,能够识别和定位渗水、裂缝、坍塌等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通知相关单位,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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