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4.09.25-山西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2024年9月2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为推动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开展,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制定山西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提供了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指导,以及工作程序、前期准备、管控范围划定、遗留污染源管控、制度控制、环境监测、工程控制、后期管理、方案编制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中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地块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

本指南针对山西省辖区内确认超标但暂不开发利用或暂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建设用地地块,提供了系统性的风险管控技术指导。本指南围绕“阻断污染扩散、防止人群暴露”这一核心目标,构建了涵盖前期准备、管控范围划定、遗留污染源清理、制度控制、环境监测、工程控制及后期管理的全流程工作程序。依据阻控强度,本指南确立了“制度控制优先、监测验证跟进、工程控制兜底”的层级推进策略:首先通过设立公告牌、设置硬质围挡及视频监控等措施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其次,针对存在挥发性污染物或异味且周边有敏感目标的情形,本指南设定了环境空气与地下水的强制监测启动条件,并根据监测数据判定污染物是否发生迁移扩散;若制度控制失效且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则须启动水平或垂直阻隔等工程控制,并配合效果评估与长期运维,确保暂不开发期间的环境安全。

管控启动与制度约束先行

本指南首先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摸清地块污染现状,据此合理划定管控范围。在确定范围后,首要是落实制度控制,即在出入口等醒目处设置规范的风险管控信息公告牌,并在边界布设满足安全要求的围挡。对于人员密集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地块,本指南进一步提出须配备现场管控人员或建立电子围栏、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监管系统,并对裸露地面采取防尘措施,从管理层面隔绝受体与污染源的接触。

动态监测与迁移风险判别

本指南明确了环境监测并非所有地块的必选项,而是有条件启动。当管控边界周边特定距离内存在居民区或饮用水源等敏感目标时,须按季度开展环境空气监测或按半年度开展地下水监测。本指南建立了清晰的比对准则,若边界处污染物浓度超标或下游监测井数据呈显著上升趋势,即判定污染物已发生迁移扩散;一旦扩散导致敏感目标处指标异常,则标志着风险升级,必须转入工程控制阶段。

工程干预与全周期维护

当常规管控无法阻止污染迁移时,本指南规定了工程控制的实施路径。要求在实施前明确阻隔范围与控制目标,因地制宜选用水平或垂直阻隔技术,并配套制定涵盖二次污染防治及应急安全措施的环境管理计划。工程完工后进行效果评估,未达标须优化整改。在风险受控后,本指南强调做好公告牌、围挡、监测井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季度性巡查,并建立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管控状态的长期可追溯。

山西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指南》(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山西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指南》(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山西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指南》(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19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