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为推动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开展,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制定山西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提供了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指导,以及工作程序、前期准备、管控范围划定、遗留污染源管控、制度控制、环境监测、工程控制、后期管理、方案编制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中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地块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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