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城镇雨水污水分流提升井一体化设备》(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雨水污水分流提升井一体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和基本参数,通用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城镇雨水污水分流提升井一体化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本规范规定了城镇雨水污水分流提升井一体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设备是一种在工厂内将井筒、潜污泵、控制闸门、格栅、液位计、通风装置及智能监控系统等核心部件高度集成的成套装置,主要应用于合流制或存在雨污混错接的分流制排水系统,实现旱流污水截流提升与超量雨水分流排放的自动切换。
本设备以井筒为主体结构,内部集成了潜污泵及管路、控制闸门、提篮式或粉碎式格栅、液位与水质监测传感器等关键组件。其工作原理是基于截流液位和雨水溢流排放液位的设定,自动控制潜污泵启停和闸门开闭:旱天或初雨时,闸门关闭,污水被潜污泵提升至截流管;当井筒内水位超过溢流排放液位时,闸门开启,超量雨水排向下游水体,从而实现对合流制溢流污染的有效控制。
本规范对设备性能提出了严格指标,包括井筒满水试验无渗漏、控制闸门启闭灵活且泄漏量不超标、压力管道承压无损坏,以及实测截流量不低于标定值的95%。在功能上,设备需具备现场手动、自动及远程控制三种模式,并能根据液位、雨量、水质等参数自动完成工况转换。潜污泵须具备自动轮换与故障切换功能,同时整个系统需具备冗余控制能力,确保在主控制器或传感器故障时水泵仍可维持基本运行。
本设备强调智能化管理,控制柜需预留标准通信接口,实现对液位、流量、水质、有害气体浓度等参数的实时监测与数据远传。系统具备全面的远程报警功能,能对液位超高、设备故障、非法开启等异常状态自动向监控平台和移动终端推送告警信息。安全保障方面,本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可靠接地,井筒配备防坠落网,并依据相应国家标准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及机械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