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管理规范》DB2110/T0015-2024,自2024年10月04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辽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工作,县城镇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辽阳市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适用于本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全过程,县城镇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类型,并根据实际可增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类别,对设施配置、作业管理和运行维护等环节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要求,旨在构建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实现控制污染、节约资源与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
本规范按照“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链条进行编排。在源头减量方面,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针对居民区、办公区、餐饮行业、快递外卖等不同主体分别提出减少一次性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简化包装等减量措施。在分类投放方面,规定了定时定点等投放模式,明确了不同场所分类投放点的设置标准及各类垃圾的投放操作要求。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环节则对收集容器、收集点、运输车辆和转运站的配置、标识、运行管理做出具体规定,强调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分类处理环节要求建立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系统,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别提出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路径。
本规范对分类设施的布局、选型和维护提出了系统要求。分类投放点和收集点应依据垃圾产生量、服务半径和收运频率合理设置,位置相对固定,地面须硬化,并配备分类指示标识和信息公告栏。分类收集容器应坚固耐用、密闭性好、标志规范,优先选用240L或120L标准垃圾桶。分类转运站应根据分类需要进行新建或升级改造,并建立台账记录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运输车辆须保持密闭和外观整洁,标识相应垃圾类别标志,并宜具备防臭味扩散、防遗撒和防滴漏功能。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