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遗产旅游服务规范》DB14/T3076-2024,自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遗产旅游的术语、定义、工业遗产旅游服务规范基本要求、服务内容、管理要求、安全要求和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工业遗产旅游服务的机构、景区(点)。
本规范立足山西省工业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实际,对工业遗产旅游服务的全流程作出系统规定。本规范以“修旧如旧、保持原貌”为首要原则,明确了从基本要求、服务场所及组织、服务人员到服务内容、安全环境及评价改进等各环节的技术要求与管理标准。在服务内容上,本规范围绕游览、购物、体验、餐饮四大板块展开,特别强调游览服务中的交通、讲解、展示应充分融入工业遗产特色,并倡导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同时,本规范对安全环境提出严格要求,涵盖参观通道设置、防护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建立等,力求为游客提供安全、规范、富有文化内涵的旅游体验。
本规范要求根据工业遗产的特点和地域特色,开发参观游览、文化体验、创意产业、休闲度假等多样化旅游产品,满足不同游客需求。旅游项目应彰显自身特色,反映工业遗产独特主题,可突出生产流程、人文历史、高新技术、产业遗址、博物馆等类型,增强现场体验感和参与性。
本规范规定服务人员应全面了解工业遗产景区的文化特色,接受文化遗产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窗口岗位人员应掌握服务程序与相关知识,着装规范、文明服务,4A级以上景区窗口服务人员还应至少掌握一门外语日常用语,景区志愿者同样须统一接受基本知识培训与考核。
本规范要求设置明确的参观通道及平面图,合理布局休息区且不影响应急疏散,为游客提供防坠落物、防滑、防噪音等必要防护装备。景区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游客流量高峰预警机制,设立应急缓冲区与疏散区,确保紧急出口畅通,并建立应急救援与医疗送转机制,全面保障游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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