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保护利用好优秀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做到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制定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JD37-002-2024,自2024年09月01日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已划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建筑,应执行文物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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